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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严墓志铭


  宁海军节度掌书记沈君墓志铭

  吴兴郡太守滕侯下车,求故同年沈兄之家,得诸孤,问其坟墓,曰:“贫未之葬。”滕侯伤之,乃谋于僚属,卜善地,拣良日,其礼悉备。以宝元三年二月某日,葬于德清县之永和乡大壮岭。

  君讳严,字叔宽,世为本郡人。其先食邑于邥,后子孙失国而为沈氏。汉晋而下,代有其人。曾祖讳规,祖讳廷诲,父讳延岫,皆隐而不仕。叔宽幼负器识,服亲之教,宗经属文,有声于江表。

  大中祥符七年秋,郡国敦遣,首送于礼部。明年春,礼部较天下之才,奏叔宽第四人。天子命试于庭,中甲科,除南康军判官。三载有善绩,改宣城节度掌书记。国家兴山泽之利,主计等荐君洪州武宁之茗局,外台上请兼领本邑事,朝廷从之。既而吏畏其廉,民爱其慈,君子谓之善政。余杭郡榷酤岁金二十万贯,为诸郡之剧,主计又奏君尸之,三年而还。会故参政蔡公居守南都,以同年之游,惜其沈俊,辟为留守推官。其年秋七月,以疾终于官所,享年五十。

  叔宽孝悌于家,事其亲未尝违颜色,视兄之孤必先于己子。与人交笃于信义,善人君子无不乐见之。及闻其亡,皆相吊云:天与其才也,又赋其行也,而不及其显以寿也,悲夫!

  三子:曰祁,曰邰,曰郁,并从儒学,必有立者。

  二女:长适前进士陈经,次女未笄。

  长女之嫁,蔡公不远千里,命赍金以送之。及君之葬,又滕侯极意以营之,有以见叔宽感人之深也如此。某同年之列,最相知心,故书之。铭曰:

  叔宽叔宽,
  生兮可爱,殁兮可伤。
  友朋之望兮,子孙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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