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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六


  ▼致龙州李护抚台、唐主政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刘请屯邕。无谓;国家招刘,须得其用。思、钦之议,既归乡里,亦捍边陲。若有不宜应调东省或归顺、镇安一带,南宁商贾走集之地,营多扰民,腹里无用,不可能也。渠不愿思、钦,何意?畏法耶?避冯耶?示复!冯诛李扬材,刘惧之,已察其隐。前有属冯之说者,因冯电颇为刘道地。请速致刘,若屯桂境,就近隶李、不隶冯。总之,归洞部下无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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