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郑证因 > 丐侠 | 上页 下页 |
七 |
|
这时左志刚竟咳的一声,他已看出海燕子薛云输给那老花子。果然就在他左掌一搭老花子的右手腕子,那老花子随着他的身量往后一翻,变了“牵缘手”,反把掌换到他左臂里面,往里一推,正打在薛云左乳上,扑通一声,海燕子薛云掉入水内。那老花子一阵狂笑,双桨抄起,把船又紧着摇动。 左志刚、汪大海虽知道海燕子薛云精通水性,虽然被打入水中,尚无妨碍,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看着人家逃走。不过此时这两人既被酒所累,更不识水性,束手无策之下,老北风汪大海竟自一探手,把他的三棱亮银钉掏出一只来,声如洪钟,喊了声:“朋友,你别走了!” 他这只亮银钉,照着那老花子的背打去。那老花子忽然把双桨往下一按,微一斜身,“卧看巧云”式,三棱亮银钉已到,他竟用手的三指把这只亮银钉拦腰捏住,微微一笑道:“浮沙堡真是藏龙卧虎之地,竟还有好朋友赏我一亮银钉。朋友,我改日登门拜谢,领教你的大名。” 他竟自把那只三棱亮银钉收去,双桨连连摇动,小船竟如箭头子一样,转眼间只看见一点黑影,在水面上起伏,渐渐地消逝了。 那海燕子薛云被打下水,他已经用泅水术在水中努力地奔向船头,因为左肩头下这一掌,打得很重,一条左臂牵连得全有些动作不灵了,所以他也不敢再追下去。这时水手们把船放慢,已经有两名弟兄赶到船头接应他上船,海燕子薛云哪肯示弱,明是左臂疼痛,却呵斥了一声:“用不着你们。” 两手一攀船缘,身躯已然翻上船头,不过下水的衣裳,此时从水中出来,十分难看。 左志刚忙招呼道:“四弟快进舱,受伤了没有?” 海燕子薛云容得身上的水稍微地流净,含羞带愧,走进舱中。 左志刚招呼水手,赶紧回船。 海燕子薛云愤然说道:“左二哥,我薛云算栽到家了,想不到来到浮沙堡这些年,今夜竟毁在一个化子的手中,我实有些心不甘服。” 左志刚道:“四弟不必介意,本来那小船上哪是动手的地方,没有回环转侧的余地,哪就算得输给他,不要紧。四弟,此人既是有安心找我弟兄之意,他绝不肯就此走开,哥哥我水面上实在是没有丝毫本领,看着四弟吃亏,我竟不能伸手,这个做哥哥太觉抱愧。只要这老化子他不逃走,早晚要他尝尝双阳踏手的厉害。最可怪的他在最后和四弟你换掌,他用右掌引招,我看着他竟用的是‘牵缘掌’,虽然手法不到家,可是颇跟我这双阳踏手是一个传法,北五省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个能人。四弟你我是共生死存亡的弟兄,咱们弟兄遇上这种扎手的人物,弄好了,咱们还许在这里忍下去。万一我们全不是人家敌手,这浮沙堡我不能立足,咱们只好一同离开此地了。” 老北风汪大海道:“你们哥儿两个先不必那么想,或者此人就许是为兄弟我来,也未可知。此人武功本领倒是够扎手的,不过据我汪大海看来,凭我弟兄和在一处,若是不能应付此人,把我们自己看得也太低了。我还不信,就凭这个老化子就能把我弟兄逼迫得不能在这浮沙堡立足。” 说话间船已拢岸,这弟兄三人遂回转庄院。那海燕子薛云赶紧回到自己屋中,换衣服,服药。 从这天晚间起,他这庄院中可就加了警戒,排选出八名得力的弟兄,分两班巡察庄院。这弟兄三人也是分班地在前后夜盘查,更在浮沙堡整个儿的堡内防卫那老化子暗中侵入。又过了三四天,依然没有动静。 海燕子薛云十分疑心,老花子是已然在话锋中露出他定要再来浮沙堡,可是三四天的工夫,毫无动静,这未免离奇了。这天在夜间,左志刚、汪大海、薛云,全在内屋前院的石桌上喝着茶,又提起这件事。 海燕子薛云遂向左志刚道:“左二哥,我们对于这老花子的来路不明,这是最于我们不利的事。我们想当年在江湖道上时,朋友没少交,冤家没少结。但是事隔多年,所有当年江湖道上所会的人物,大半是风消云散,死走逃亡,倘若有什么不解之仇,也应该早有举动,焉能等到今日。这老花子怎么我们就想不起他究竟是何如人呢?我们弟兄何不自己检点一下,还有什么未了之事,彼此全是至近的朋友,不妨说出来,大家商议商议,也好做个准备。” 老北风汪大海却首先发话道:“四弟,说得不差。咱们寄身江湖的人,对头冤家是不少的,我在关东三省,很有些冤家对头,可是我还没把他们放在眼内。只有这次我在库勒山,所摆的这一案,对头人要用整个儿的力量来对付我汪大海,我在关外为的是怕连累好朋友,所以暂时躲到关内。我想着这个老花子,或者就许是官家买出来的能手,跟踪到这里,就许是为我而来。” 左志刚摇摇头道:“不对吧,兄弟你来到浮沙堡时,此人早到了。” 海燕子薛云道:“龙江一带,十年前的旧案,早已消灭,我就想不起有人找到我的头上来。可是现在这个老花子,竟和我海燕子薛云做了正式的对头,事情真不好推测,或者也就是朝着我姓薛的而来。” 海燕子薛云说这话时,眼望着双阳踏手左志刚,他对于这位拜兄可有一件怀疑的事,不过他不肯出口问,那左志刚却微微地冷笑着道:“四弟,你们不必胡推乱测,好在事情已经摆在面前,或者完全是为我姓左的一人而来。真若是我心念中所想念到一件事,你们二位早晚自会明白,咱们谈些别的吧。” |
梦远书城(my285.pro)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