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张恨水 > 水浒人物论赞 | 上页 下页 |
八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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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 第八十一 《水浒》一书,辄爱写女色之害,使罗贯中施耐庵先生今日,则侮辱女性之罪,当不待秦始皇之复出,而可以烧其书。虽然,施先生之所说,究为悟彻见到之言,吾人慎勿徒赏其十分光之波折文字也。 窃以为潘金莲之淫恶,一半由于天性使然,一半亦由于环境逼促。以西门庆之著名浪子,乃一见而色授魂与,则潘氏姿色妖艳,可以想见。今潘不得才子而嫁之,不得英雄而嫁之,不得达官贵人而嫁之,亦并不得风流浪子而嫁之,而月夕花晨,明镜青灯之间,唯与一卖炊饼之三寸钉谷树皮相伴。彼初未知何者为礼教,何者为妇道,则其顾影自怜,辄生外心,又焉得不为人情中事耶? 夫以潘之美,本易招蜂引蝶,又兼其小智小慧,在在非武所堪。为武大计,正当视此妇人为蛇蝎而远避之。今无弄蛇之技,而玩蛇于股掌之上,其终必被噬,宁有疑义。武之死,潘固有罪,而武亦未尝无招杀之道也。天下后世不少想吃天鹅肉之癞虾蟆,吾安得一一以潘金莲传示之哉! (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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