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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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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卑临尊议〔庆历五年作〕 《大传》以为,武王克商,祀于牧室,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不以卑临尊也。夫父子之间,譬犹天地之体殊,君臣之位绝,尊卑之分,天性自然。是以子虽为天子,无害父之尊;父虽为士子,不敢先之。人道之大伦,古今之通义也。武王纂绍前迹,登隆基绪,追尊先世,告成王业,盖以推功归美,崇戴前人,非谓身临四海之尊,不可以诸侯为祖父也。窃谓记礼者深于圣人之旨失之。何则?太王、王季、文王追褒既盛,则太王之前,公刘、不窋之伦尚为以卑临尊,未得谓之顺也。然则追称继号,终已无穷,岂可行哉! 谨案《武成》曰:“太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又《周颂》曰:“天作高山,太王荒之。”《大雅》曰:“维此王季,受禄无丧,奄有四方。”至言文王受命非一,不可悉著。然则周之王迹,肇于太王,茂于王季,成于文王,终于武王。武王既有四海,追思王迹之所由兴,积功开业之艰难,是故推三世而王之,以明非已功,藉祖宗之余烈也。圣人之志,昭晰若此,而谓之不欲以卑临尊,其为失也大矣。且夫以太王之仁爱勤劳,王季之孝友光明,文王之布德行化,讨叛怀柔,三分天下之诸侯而有其二,谦畏天命,不辑大勋,以授圣子。武王因累世之基,用既王之周,推已亡之商,而取天位,临四海,朝诸侯,虽以中庸之君处之,犹不敢盖其祖宗之勋,谓天禄由已而成,徒以私意追王祖宗,不使诸侯临天子之尊而已,况于武王大圣,岂得尔哉?《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夫武王归美前人之意如此,追王之理岂不明与? ▼祔庙议〔嘉祐八年六月一日上〕 《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太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昭穆尽则毁,示有终也。自汉已来,天子或起于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虽属尊于太祖,亲尽则迁。故汉元帝之世,太上庙主瘗于寝园;魏明帝之世,处士庙主迁于园邑。晋武帝祔庙,迁征西府君;惠帝祔庙,又迁豫章府君。自是以下,大抵过六世则迁其神主。盖以太祖未正东向之位,故止祀三昭三穆;若太祖已正东向之位,则并三昭三穆为七世矣。唐高祖初立,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庙,则迁洪农府君神主于夹室;高宗祔庙,又迁宣皇神主于夹室,皆祀六世,此前世之成法也。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经见,难可依据。今若以太祖、太宗为一世,则大行皇帝祔庙之日,禧祖亲尽,当迁于西夹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礼及近世之制,无不符合。太庙更不须添展一室。 ▼配天议 伏准中书札子,翰林学士王珪及知制诰钱公辅等奏,季秋大飨明堂,以仁宗皇帝配神作主事,奉圣旨,令台谏及经筵臣寮与两制、礼院同共再详定闻奏者。朝廷以祖宗事重,不敢自专,博访群臣,使各陈其意。臣等愚懵,不达古今,但据所闻正礼以对。至于取舍,系自圣明。窃以孝子之心,谁不欲尊其父者?圣人制礼,以为之极,不敢踰也。故祖已训高宗曰:“祀无丰于昵。”孔子与孟懿子论孝,亦曰:“祭之以礼。”然则事亲者不以数祭为孝,贵于得礼而已矣。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先儒谓禘、郊、祖、宗,皆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故《诗》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又《我将》:“祀文王于明堂”,此其证也。下此皆不见于经矣。前汉以高祖配天,后汉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观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启土及造有区夏者,皆无配天之文。故虽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明帝、章帝,其德业非不美也,然而子孙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成太平之业,制礼作乐,而文王适其父也,故引之以证圣人之德莫大于孝,答曾子之问而已,非谓凡有天下者,皆当尊其父以配天,然后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误识孝经之意,而违先王之礼,不可以为法也。景祐二年,仁宗诏礼官稽案典籍,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乃以太祖为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则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礼。 今仁宗虽丰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议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于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绌祖而进父也。夏父弗忌跻僖公,先兄而后弟,孔子犹以为逆祀,书于《春秋》,况维祖而进父乎?必若此有之,不独乖违典礼,恐亦非仁宗之意也。议者又欲以太祖及三宗迭配郊丘及明堂,臣等亦以为不可。何则?国家受天永命,传祚万世,若继体守文之君皆得配天,则子孙将有无穷之数,与祖宗无别也。凡为国家者,制礼立法,必思万世之规,不可专徇目前而已。臣等窃谓宜遵旧礼,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行之为便。 ▼宗室袭封议 〔时在学士院,朝廷以为非是。两制议者各赎铜三十斤,礼部各追一官。〕 臣等窃原圣人制礼之意,必使嫡长世世承袭者,所以重正统而绝争端也。古者诸侯生立世子,死则袭爵,故令文称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若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孙以下准此。皆为始薨之时应袭爵之人也。其无后者,则国除。自唐末以来,三公以下不复承袭。国朝故事,常封本宫最长者一人为国公。陛下以为非古,故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降敕节文,称“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令世世封公,补环卫之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又称“其非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太常礼院手奏:“检详国朝近制,诸王之后,皆用本宫最长一人封公继袭。今来新制,既言祖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即与自来事体不同。本院参详,合依《礼》令传嫡承袭。闰十一月五日,奉圣旨,祖宗之子并濮国公,并令传嫡袭封。所有见今诸宫院已封公者,令依旧,将来即更不袭封。” 臣等详观两次诏旨丁宁,皆欲以复古礼而垂正统也。今据礼院所定,诸王后合袭封人内,除越王曾孙世程、鲁王孙宗肃、韩王孙宗缋、吴王孙宗绛并依礼令当传袭外,其昭成太子、陈王、蔡王皆无后,国当除。宗保、仲郃、宗达以旁亲继袭,乃是朝廷特恩为之立后,绍封其国,于礼典亦无乖违。所有秦王之后,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克继,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承亮。楚王之后,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世逸,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从式。魏王之后,众礼官皆欲立其嫡孙同母弟宗惠。臣等看详,三王见今自有正统,而承亮、从式、宗惠皆系旁支,若此三人袭三王之封,则子子孙孙常居环卫,世袭爵禄,与国无穷。其正统子孙,袒免以外,更不赐名授官。数世之后,降在皂隶。如此三人,何幸而封,正统何罪而绝?不惟与礼《令》之意乖违,亦非圣诏所谓为宗传嫡者也。 所以然者,盖缘礼令据初薨之时定为嗣之人,今日于数世之后议当为后者,事体有殊,而专执令文,所以参差不合而异论纷纭也。臣等案忠彦等以为令文之制,与古稍异,若无嫡孙而有嫡曾孙,则舍曾孙而立嫡子母弟;若无母弟,又立庶子。以此知亦许推及旁支,常以亲近者为先也。今令文称无嫡孙同母弟则立庶孙,以礼典与《五服敕》言之,诸子之子,除嫡长外,皆为庶孙,既立庶孙,则当于诸旁庶孙内择其长者一人立之。盖王视庶孙恩亲等也,庶孙比曾孙行尊而属近也。臣等案令文皆约古礼为之,安有与古不同之理?借使不同,朝廷方宪章稽古,亦当舍令而从礼,岂可弃礼而就令也? 况令文所谓“子孙承嫡者传袭”,言嫡子嫡孙相继不绝,虽经百世,皆应传袭也。若不幸而绝,则有立嫡子同母弟以下之事,非谓有嫡曾孙舍之不立,而立嫡子之母弟也。晋庾纯云:“古者所以重宗,诸侯世爵,士大夫世禄,防其争竞,故明其宗也。”吴商云:“按《礼》贵嫡重正,所以尊祖祢,继世之正统也。夫受重者,不得以轻服服之,是以孙及曾元,其为后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王敞云:“君为祖三年,既为君而有父祖之丧者,谓父祖并有废疾,不得受国,而已受位于曾祖者也。”范宣云:“嫡孙亡无后,则次子之后乃得传重。” 以此观之,明嫡统不绝,则旁支无继袭之道。然则令文所谓“子孙承嫡者传袭,自嫡曾孙以下皆包之矣。所以更言若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者,嫌人无嫡子,即立嫡子之母弟,或嫡子有罪疾,并其嫡孙废之故也。又言“曾孙以下准此”者,谓庶孙以上皆无,即立嫡曾孙之母弟,无母弟即立庶弟之类是也。若令文之意,但以行尊属近者为嗣,则无嫡子便应立嫡子母弟及庶子,何为更立庶孙也?必若忠彦等所云,则国家故事,取本宫最长者一人封公,已是行尊属近之人,便当遵行,何必更有改作也?彼令文所指者,传袭之人,五服敕所载者,丧服之制,事理各殊,岂可引丧服之庶孙,证传袭之庶孙也?且造令之时,王公以下薨则传袭,故必有立曾元者。今诸王之薨,已历数世,乃更追议当为后之人,则不应舍正统而更取旁支也。今欲使合于古而适于今,则莫若自国初以来,于其人薨没之时,定当为嗣者,以至于今日,则于《礼》令不失,而亦不离正统矣。 案秦王以雍熙元年薨,于时嫡子德恭当立。德恭以景德三年卒,嫡长子承庆当立。承庆以宝元二年卒,无嫡子,有庶子六人,长曰克晤,先卒,无子,次曰克继当立。楚王以某年薨,嫡长子惟叙当立。惟叙以大中祥符五年卒,嫡子从煦当立。从煦以庆历五年卒,无嫡子,有庶子世逸一人当立。魏王以某年薨,无嫡子,有庶子三人,长曰允升,以某年卒,嫡子宗礼当立。宗礼以治平二年卒,嫡长子仲翘先卒,无子,次母弟仲髦亦先卒,次母弟仲苍当立。以此考之,其当为后者,岂不明白矣。 所有承选虽是德文之嫡子,其父元非嫡长,自不应承袭。盖因今来承亮以庶孙得承袭,故使承选有辞。先王制礼,皆本诸天地,酌之人情,譬如四支百体,不可移也,移之则纲纪纷乱,争端并兴,于承选可以见其验矣。臣等谨依古礼及令文,并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敕命、闰十一月五日圣旨指挥,检详属籍,重行定夺到秦王之后,合以克继袭封;楚王之后,合以世逸袭封;魏王之后,合以仲苍袭封。其余并如众礼官议所定。 ▼李仆射谥文恭议〔穆〕 仆射禀秀美之气,涵纯壹之德,刚柔得中,华实兼茂。越自衡泌,奋飞天朝,回翔禁垣,遂赞大政。咨命不永,奄忽迁得。自时迄今,垂七十载,令问休畅,泱然未息,绅弁之士,流为美谈。谨案《谥法》:“忠信接礼曰文,不懈于位曰恭。”夫事亲尽诚,与人不欺,行有标的,言有规括,忠信接礼之谓矣。光辅神宗,亿安四海,迈其懿德,倡率士民,不懈于位之谓矣。请谥曰文恭。 ▼钱中令谥宣靖议〔若水〕 令公仁惠足以布政,明智足以建功,清修足以服人,宽裕足以容众。与物无竞,执议甚坚。泊乎如渊,挠不可浊;介乎如石,重不可移。信尚德之君子,全节之正人也。而又讲学不倦,好谋而成。文以美身,忠以赞国。谨案《谥法》:“善问周达曰宣,和德考众曰靖。”令公论撰帝典,发挥圣政,使祖宗之烈,烛耀无穷,是不亦宣乎?关领枢机,谋谟帷幄,六师辑睦,夷夏又安,是不亦靖乎?请谥曰“宣靖”。 ▼赵少傅谥僖质议〔祯〕 少傅体和居厚,履恭涵壹,言必有物,动不进名。矫迹衡茅,濯羽云汉,入赞枢极,出殿藩维。谨案《谥法》:“小心恭慎曰僖,言行相应曰质。”少傅内则造辟尽忠,外则腾章建画,亲昵有问,应以他言,可不谓僖乎?历事三朝,始终一节,不贲饰以哗众,不激讦以高人,可不谓“质”乎?请谥曰“僖质。” ▼冯太尉谥勤威议〔守信〕 昔者晋人不恭,敢距大邦,负固阻兵,趦趄不庭。太宗征之,霆骇风趋,狐狼之墟,化为乐都。混壹之勋,太尉与焉。猃狁孔炽,整居幽、冀,纵骑鸣弦,至于澶渊。真宗一麾,电卷云披,剪其酋豪,马溃麋逃,底宁之功,太尉在焉。天下既平,蜚游不惊,符瑞充盈,登休荐成。和鸾四巡,万乘星陈,东暨云亭,西涉河汾,警跸之清,太尉扈焉。白马之河,漏为横波;济泽之阿,闾殚可歌。陨林仆竹,薪石相属,渊吐其陆,莓莓衍沃,堤防之劳,太尉重焉。谨案《谥法》:“能修其官曰勤,猛以强果曰威。”迹其夙夜在公,临敌刚决,荣禄昭融,令问始终,考于二法,可谓协矣。请谥曰“勤威”。 ◎辩 ▼性辩〔治平三年正月二十日作〕 孟子以为人性善,其不善者,外物诱之也。荀子以为人性恶,其善者,圣人教之也。是皆得其一偏而遗其大体也。夫性者,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善与恶必兼有之。是故虽圣人不能无恶,虽愚人不能无善,其所受多少之间则殊矣。善至多而恶至少,则为圣人;恶至多而善至少,则为愚人;善恶相半,则为中人。圣人之恶不能胜其善,愚人之善不能胜其恶,不胜则从而亡矣。故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虽然,不学则善日消而恶日滋,学焉则恶日消而善日滋,故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必曰圣人无恶,则安用学矣?必曰愚人无善,则安用教矣?譬之于田,稻粱藜莠相与滋生,善治田者,耘其藜莠而养其稻粱;不善治田者反之。善治性者,长其善而去其恶;不善治性者反之。 孟子以为仁义礼智皆出乎性者也,是岂可谓之不然乎?然不知暴慢贪惑亦出乎性也,是知稻粱之生于田,而不知藜莠之亦生于田也。荀子以为“争夺残贼之心,人之所生而有也,不以师法礼义正之,则悖乱而不治”,是岂可谓之不然乎?然殊不知慈爱羞愧之心亦生而有也,是知藜莠之生于田,而不知稻粱之亦生于田也。故扬子以为人之性善恶混。混者,善恶杂处于身中之谓也,顾人择而修之何如耳。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斯理也,岂不晓然明白哉!如孟子之言,所谓长善者也;荀子之言,所谓去恶者也;扬子则兼之矣。韩文公解《扬子》之言,以为“始也混而今也善恶”,亦非知扬子者也。 ▼情辩 应几有子,生十年而丧之,应几悲哀甚,既而自谕曰:“是何益哉?昔者吾尝闻于有道者矣,曰:‘死而悲哀者,情也。死生有时,短长有命,知其物理之常,不足悲者,道也。故其始也,悲不自制,情胜道也;及其久也,悲日益衰,而理可以夺,道胜情也’。予常以为知言。” 光辨之曰:“是非有道者之言也。夫情与道一体也,何尝相离哉?始死而悲者,道当然也;久而寖衰者,亦道当然也。故始死而不悲,是豺狼也;悲而伤生,是忘亲也。豺狼不可,忘亲亦不可,是以圣人制服,日远日轻,有时而除之。若此者非他,皆顺人情而为之也。夫情者,水也,道者,防也;情者,马也,道者,御也。水不防,则泛溢荡潏,无所不败也;马不御,则腾突奔放,无所不之也。防之御之,然后洋洋焉注夫海,骎骎焉就夫道。由是观之,情与道何尝交胜哉!” ◎铭 ▼铁界方铭〔景祐四年作〕 质重精刚,端平直方。 进退无私,法度攸资。 燥湿不渝,寒暑不殊。 立身践道,是则是效。 ▼剑铭〔并序〕 或曰:“古者君子居常佩剑,以备不虞。今也无之,仓卒何恃焉?”应之曰:“君子恃道不恃剑。道不在焉,虽剑不去体,不能救其死。故苟得其道,则剑存可也,亡可也。”作《剑铭》云: 昆吾之精,太阿之灵。 深虞过防,却除不祥。 倏忽纵横,万夫莫当。 用得其道,利器可保。 道之不明,器无足凭。 怙力弃常,匹夫以亡。 败德阻兵,国家以倾。 逆不敌顺,暴不犯仁。 上以守国,下以全身。 长铗萧萧,七星照腰。 不离于道,神锋可销。 ▼盘水铭〔嘉祐七年二月一日作〕 盘水之盈,止之则平。 平而后清,清而后明。 勿使小欹,小欹必倾。 倾不可收,用毁其成。 呜呼奉之,可不兢兢。 ▼四言铭〔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作〕 聪明壮勇之谓“才”, 忠信孝友之谓“行”, 正直中和之谓“德”, 深远高大之谓“道”。 ◎箴 ▼勇箴〔景祐四年作〕 何为而正?致诚则正。 何为而勇?蹈正则勇。 孟贲之材,心动则回。 临义不疑,呜呼勇哉! ▼逸箴 百仞之木,生本秋毫。 德隳于惰,名立于劳。 宴安之娱,穷乎一昼。 德著名成,亿年不朽。 可贪非道,可爱非时。 没世无称,君子耻之。 昔在周公,作为无逸。 大圣犹然,况非其匹。 ▼友箴 余何游乎?余将游圣之门,仁之里。非圣不师,非仁不友,可乎?未可。不若游众人之场,闻善而迁,观过而改。 ◎颂 ▼颜乐亭颂(并序) 〔周翰,孔子四十七世孙,名宗翰。邦直,李清臣。子瞻,苏轼也。〕 孔子旧宅东北可百步有井,鲁人以为昔颜氏之居也。周翰思其人,买其地,构亭其上,命曰“颜乐。”邦直为之铭,其言颜子之志尽矣,无以加矣。子瞻论韩子,以“在隐约而平宽”为哲人之细事,以为君子之于人,必于其小焉观之。光谓韩子以三书扺宰相求官,与于襄阳书谓先达后进之士,互为前后以相推授,如市贾然,以求朝夕刍米仆赁之资,又好悦人以铭志而受其金。观其文,知其志,其汲汲于富贵,戚戚于贫贱如此,彼又乌知颜子之所为哉? 夫岁寒然后知松栢之后雕,士贫贱然后见其志,此固哲人之所难,故孔子称之,而韩子以为细事,韩子能之乎?光实何人,敢评先贤之得失,聊因子瞻之言,申而尽之。颂曰: “贫而无怨难,颜子在陋巷,饮一瓢,食一箪,能固其守,不戚而安,此德之所以完。” ◎赞 ▼河间献王赞〔庆历五年作〕 周室衰,道德坏,五帝三王之文,飘沦散失,弃置不省。重以暴秦害圣典,疾格言,燔诗书,屠术士,称礼乐者谓之狂惑,述仁义者谓之妖妄。必薙灭先圣之道,响绝迹尽,然后慊其志。虽有好古君子,心诵腹藏,壁扃岩鐍,济秦之险以通于汉者,万无一二。汉初,挟书之律尚存,久虽除之,亦未尊录,谓之“余事”而已。则我先王之道,焰焰其不熄者无几矣。河间献王生为帝子,幼为人君,是时列国诸侯苟不以宫室相高,狗马相尚,则裒奸聚猾,僣逆妄图。唯献王厉节治身,爱古博雅,专以圣人法度遗落为忧,聚残补缺,校实取正,得周官、左氏春秋、毛氏诗而立之。周礼者,周公之大典,毛氏言诗最密,左氏与春秋为表里,三者不出,六艺不明。噫!微献王,则六艺其遂曀乎?故其功烈至今赖之。 且夫观其人之所好,足以知其心。王侯贵人不好奢靡而喜书者固鲜矣;不喜浮辩之书而乐正道,知之明而信之笃,守之纯而行之勤者,百无一二焉。武帝虽好儒,好其名而不知其实,慕其华而废其质,是以好儒愈于文、景,而德业后之。景帝之子十有四人,栗太子废,而献王最长。向若遵大义,属重器,用其德,施其志,必无神仙祠祀之烦,宫室观游之费,穷兵黩武之劳,赋役转输之敝,宜其仁丰义洽,风移俗变,焕然帝王之治复还,其必贤于文、景远矣。嗟乎!天实不欲礼乐复兴邪?抑四海自不幸而已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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