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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三 诗类


  ▼《诗序》二卷

  是书作自何人,众说不一。今参考诸书,定首句为毛公以前经师所传;其下申言,为毛公以后经师所加。并以朱子辨驳,各附条下。著四五百年以来,说诗者门户之争,自此书始也。

  ▼《毛诗正义》四十卷

  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旧以毛公为毛苌,以郑玄《诗谱》考之,题毛苌者误也。自朱子用郑樵之说,攻击《诗序》,毛、郑之学遂微。然迄不能废其书,录继《诗序》之次,用昭诗学之渊源焉。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

  吴陆玑撰。玑生于三国,去古未远,于诗人所咏诸物,今昔异名者,尚能得其梗概。故孔颖达《诗正义》,全据此书。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亦多据以考正诸说。

  ▼《毛诗陆疏广要》二卷

  明毛晋撰。因陆玑之书,为之注释。旁通博引,互相参证。虽伤冗碎,终胜空疏。

  谨案:凡注古人之书者,其次第先后,仍从所注之书,不拘注者之时代。故晋以明人,得列于唐人之前。后皆仿此。

  ▼《毛诗指说》一卷

  唐成伯玙撰。凡分四篇:一曰兴述,二曰解说,三曰传受,四曰文体。皆述诗之源流体格。其以《诗序》首句为子夏所传,以下为毛公所续,即苏辙诸家之所本也。

  ▼《毛诗本义》十六卷

  宋欧阳修撰。自唐定《五经正义》以后,与毛、郑立异同者,自此书始。然修不曲徇二家,亦不轻诋二家。大抵和气平心,以意逆志。故其所说,往往得诗人之本旨。

  ▼《苏氏诗集传》二十卷

  宋苏辙撰。惟取《小序》之首句,而删其以下之余文。自序谓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注其失。其用意盖与欧阳修同。

  ▼《毛诗名物解》二十卷

  宋蔡卞撰。所解《毛诗》名物,凡分十一类。卞为王安石婿,故多用《字说》,陈振孙《书录解题》极诋之。然所征引,颇有出于陆玑书外者,亦足以备参考,不必以人之奸邪,遂废其言也。

  ▼《毛诗集解》四十二卷

  不著编录者名氏。集宋李樗、黄櫄两家《诗解》,共为一编,而附以李泳所订吕祖谦《释音》。黄、李两书,皆博采诸家训诂,因末以己意为论断,体例略同。疑其本相续而作,互为补苴,故得并为一书,而不甚相悖也。

  ▼《诗补传》三十卷

  宋范处义撰。自序称以《小序》为据,而兼取诸家之长。文义有缺,补以六经史传;训诂有缺,补以《说文》《篇韵》。盖南渡之初,最攻《序》者,莫如郑樵;最尊《序》者,莫如处义也。

  ▼《诗总闻》二十卷

  宋王质撰。于三百篇,各说大意。复各分闻音、闻训、闻章、闻句、闻字、闻物、闻用、闻迹、闻事、闻人十类。又有闻风、闻雅、闻颂三篇,冠于卷首。其说皆毅然自为,不遵《小序》,亦不字字攻《小序》,与郑樵同一废《序》,而门径又殊。

  ▼《诗集传》八卷

  宋朱子撰。其初稿亦用《小序》,后与吕祖谦相争,遂改从郑樵,废《小序》。故有《辨说》攻《小序》,而《集传》未及追改,如“丰年篇”之类者。樵书为周孚所驳,旋即散佚。惟此书自元延祐定科举法,用以取士,遂承用至今。

  ▼《慈湖诗传》二十卷

  宋杨简撰。原本散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其书亦不信《小序》,并《左传》《尔雅》、郑玄《诗笺》、陆德明《诗释文》皆遭诋斥,甚乃诋《大学》之释淇澳为牵合,盖金溪之学甫一传而已,放诞如是。然考证颇详,而大旨归本于无邪,要不悖于圣人之义。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

  宋吕祖谦撰。其说以《小序》为主。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其博采诸家,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后陈文义,翦截贯串,如出一手。魏了翁后序称其能得诗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之旨,足以尽是书之所长矣。

  ▼《续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卷

  宋戴溪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是书以续吕氏《读诗记》,补所未备,而持论宗旨小异。大抵涵泳文义,以求诗人之志,不甚墨守《小序》也。

  ▼《絜斋毛诗经筵讲义》四卷

  宋袁燮撰。诸家书目不著录,惟《永乐大典》载之。议论和平,颇得风人本旨。其中《式微》《扬之水》《黍离》诸篇,于振兴恢复之事,尤再三致意。

  ▼《毛诗讲义》十二卷

  宋林岊撰。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录出。盖其守全州时,为诸生讲解,因录成帙。其说简括旧诂,依文训义,大旨取裁于毛、郑。

  ▼《诗童子问》十卷

  宋辅广撰。广,朱子之门人,故是书以发明《集传》为主;其掊击《小序》,更过于朱子。

  ▼《段氏毛诗集解》二十五卷

  宋段昌武撰。原本三十卷,今佚说三颂者五卷。书首冠以“学诗总说”三篇、“论诗总说”五篇,余皆依文疏解,大致似吕祖谦《读诗记》,而较为浅显。

  ▼《诗缉》三十六卷

  宋严粲撰。以吕祖谦《读诗记》为主,而杂采诸说以发明之。旧说有未安者,乃断以己意。多深得诗人之旨。于音训疑似、名物异同,考证尤为精核。南宋说《诗》诸家中,惟粲与祖谦可以匹敌,他人莫能及也。

  ▼《诗传遗说》六卷

  宋朱鉴编。盖因重椠朱子《诗集传》,因取《文集》《语录》所载论《诗》之语,辑为此书。犹所辑《文公易说》意也。

  ▼《诗考》一卷

  宋王应麟撰。于齐、鲁、韩三家之遗说,皆采掇诸书所引,以存梗概。齐、鲁二家,寥寥数条,惟《韩诗》较夥。盖《韩诗》最后亡,唐以来著书之家,引其说者多也。

  ▼《诗地理考》六卷

  宋王应麟撰。全录郑氏《诗谱》,又旁采《尔雅》《说文》、地志、《水经》,以及先儒传注,凡有涉于《诗》中地名者,荟萃成编。然皆采录遗文,联缀成篇,案而不断,故得失往往并存。

  ▼《诗集传名物抄》八卷

  元许谦撰。谦虽受学于王柏,而谨严笃实,远过其师。研究诸经,多明古义。是书所考名物音训,率有根据。卷末列《作诗时世》,不用《郑谱》,改从《朱传》。盖其宗派如斯。然书中实多采陆氏《释文》、孔氏《正义》,亦未尝墨守《集传》也。

  ▼《诗传通释》二十卷

  元刘瑾撰。大旨在发明《朱传》,与辅广《诗童子问》相同。而《小序》之是非,置不甚论,例又稍殊。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尝纠其明知《集传》之误,而有心回护者数条。然讲学家坚守门户,大抵如是,不能独为瑾咎也。

  ▼《诗传旁通》十五卷

  元梁益撰。因朱子《诗传》,惟明作诗之意,而名物训诂,多所未详,乃仿孔、贾作疏之例,凡《集传》所引故实,一一引据出典,辨析源委,犹陈师凯“书集传旁通”意也。

  ▼《诗经疏义会通》二十卷

  元朱公迁撰。亦为发明《集传》而作。于《集传》如注之有疏,故曰“疏义”。大意与刘瑾书同,而考证较瑾为稍密。后其同里王逢,及逢门人何英,又为订补。逢所补题曰“辑录”,英所补题曰“增释”;虽递相附益,其宗旨一也。

  ▼《诗疑问》七卷,附《诗辨说》一卷

  《诗疑问》七卷,元朱倬撰,皆略举诗篇大旨发问,而各以所答注于下,亦有缺而不注者,盖传写佚脱也。附录《诗辨说》一卷,宋赵德撰,体例与倬书相类。或刘锦文编次倬书,因倬忠臣、德节士,足以相配合,而编之欤。

  ▼《诗缵绪》十八卷

  元刘王汝撰。诸家书目不著录,惟《永乐大典》载之。以主于发明《集传》,故曰“缵绪”。凡《集传》去取诸说之故,一一推其所以然,即一字一句,亦皆深求其命意之所在。

  ▼《诗演义》十五卷

  元梁寅撰。旧本残缺,自小雅《召之华》篇以下皆佚,无从校补,今亦仍之。所谓“演义”,盖演《集传》之义也。有元一代,于紫阳之学,尺寸不失,大抵如此。

  ▼《诗解颐》四卷

  明朱善撰。不载经文,但每篇各为总论。虽亦发明《集传》,而意主于借诗立训,务阐兴观群怨之旨。于治乱兴亡,尤推求原本,剀切著明。在经解中,别为一体,多有裨于人心世事。

  ▼《诗集传大全》二十卷

  明永乐中,翰林学士胡广等奉敕撰。是书即刘瑾《诗传通释》,稍为点窜,惟故其中“瑾案”二字为“刘氏曰”,又改其分冠篇首之《小序》,并为一卷而已。本不足存,惟是恭逢圣代,考定艺文,既括千古之全书,则当备历朝之沿革。犹小学类中存《洪武正韵》之例云尔。

  ▼《诗说解颐》四十卷

  明季本撰。凡总论二卷,正释三十卷,字义八卷。多出新意,不袭前人,而征引赅洽,足以自申其说。盖王质《诗总闻》之流派也。

  ▼《读诗私记》二卷

  明李先芳撰。大旨以毛、郑为宗,然有所难通,则参取吕氏《读诗记》、严氏《诗缉》诸书,兼采众长,无区分门户之见。

  ▼《诗故》十卷

  明朱谋撰。以《小序》首句为主,略如苏辙之例。其曰“故”者,盖取汉儒鲁故、韩故、《毛诗故训传》之义。故其说诗,亦以汉学为主。虽间伤穿凿,然谋博通典籍,要非游谈无根。

  ▼《六家诗名物疏》五十四卷

  明冯应京撰。因蔡卞之书而广之。征引考证,颇为富赡。所谓“六家”者,齐、鲁、毛、韩及郑氏《笺》、朱子《传》也。

  ▼《诗经疑问》十二卷

  明姚舜牧撰。舜牧于五经皆有疑问,惟此书兼取《毛传》《朱传》及严粲《诗缉》,而附以新义,较所注他经特善。但不信古人字少假借通用之例,于龙光伴奂之类,皆径以本字解之,是其一失。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

  明何楷撰。于《诗》三百篇,皆强分时代,附会以作者姓名,殊为纰缪。然于名物训诂,引据详明,本本元元,足资考证,与饾饤掇拾者迥殊。故百余年来,无不嗤点其书,而究不能弃置其书焉。

  ▼《待轩诗记》八卷

  明张次仲撰。前为总论二篇,其余风以一国为一篇,雅、颂以一什为一篇。用苏辙之例,以《小序》首句为据,而参取《朱传》及诸家之说,无所偏主。

  ▼《读诗略记》六卷

  明朱朝瑛撰。亦以《小序》首句为据,而训释则多从《集传》,不甚与朱子立异。大旨与《待轩诗记》相近,而考证较为详赡。

  ▼《钦定诗经传说汇纂》二十卷,序二卷

  康熙六十年,户部尚书王鸿绪等奉敕撰。雍正五年,刊刻告成,世宗宪皇帝制序颁行。于《小序》《集传》,斟酌持平。凡旧说之合于理者,虽朱子之所不取,亦必附录其文,以存古义。允足破除门户,昭千古之至公。

  ▼《御纂诗义折中》二十卷

  乾隆二十年,大学士传恒等奉敕撰。大旨据依毛、郑,溯孔门授受之渊源。使事必有征,义必有本。一切虚谈臆断,咸与湔除,而宋儒微论,不失风人之意者,亦不废参考。阐明古学,衡鉴群言,尼山删定之旨,至是而如日中天矣。

  ▼《田间诗学》十二卷

  国朝钱澄之撰。自序称毛、郑、孔三家之书,取十之二;《集传》取十之三;由程子以至何楷等二十家,取十之四。持论颇精核。于名物训诂、山川地理,言之尤详。

  ▼《诗经稗疏》四卷

  国朝王夫之撰。皆考证名物训诂,以补先儒之所遗。率参验旧文,抒所独得,虽间伤偏驳,而可据者多。末附“考异”一篇,“叶韵辨”一篇。“考异”未为赅备,“叶韵辨”持论圆通,颇足解诸家之轇轕。

  ▼《诗经通义》十二卷

  国朝朱鹤龄撰。力驳废序之非。所采诸说,于汉用毛、郑,唐用孔颖达,宋用欧阳修、苏辙、吕祖谦、严粲,国朝用陈启源;其释音明用陈第,国朝用顾炎武。

  ▼《毛诗稽古编》三十卷

  国朝陈启源撰。朱鹤龄作《诗经通义》,启源实佐成之。然《通义》兼权众说,此书则训诂一准诸《尔雅》;篇义一准诸《小序》;诠释经旨则一准诸《毛传》,佐以《郑笺》;名物则多以陆玑《疏》为主。题曰“稽古”,明为唐以前专门之学也。其坚持古义,不容一语之出入,诚不免或失之拘。然较诸臆断说经,则相去不止倍蓰矣。

  ▼《诗所》八卷

  国朝李光地撰。大旨不主于考订训诂,而在于涵泳文句,以求美刺之旨。亦不旁征事迹,必求其人以实之。故《小序》所列姓名,多废不用。即《朱传》所取者,亦不以为然。在所注诸经之中,较为次乘。然光地邃于学术,见理终深,亦非他家悬测者所及也。

  ▼《毛诗写官记》四卷

  国朝毛奇龄撰。皆自记其说《诗》之语,而托为写官之问答。凡一百八十八条。其曰“写官者”,取《汉书·艺文志》“武帝置写书之官”语也。

  ▼《诗札》二卷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既作《写官记》,复托为以札问询,而写官答之之辞,以成此书。实则《或问》之例,变其名目耳。凡八十八条。二书皆其早年所作,故与晚年之论或不合。然利钝互陈,亦非尽无可采。

  ▼《诗传诗说驳义》五卷

  国朝毛奇龄撰。初明丰坊伪撰《子贡诗传》《申培诗说》二书。郭子章为之传刻,遂行于世。奇龄因援据古义,条分缕析而辨之。在所著诸书之中,最为确惬。

  ▼《续诗传鸟名》三卷

  国朝毛奇龄撰。大意在续《毛诗》而纠《朱传》。每条皆先列《朱传》于前,而一一辨其得失。其中多有意吹求,自生轇轕,而大致终为博洽。

  ▼《诗识名解》十五卷

  国朝姚炳撰。是书以诗中鸟兽草木,分列四门。故以“多识”为名。大致与蔡卞诸家相近。其稍异者,兼推寻文意,颇及作诗之意耳。

  ▼《诗传名物集览》十二卷

  国朝陈大章撰。原书一百卷,此乃其摘录之本。大抵征引故实,颇近类书。然精核不足,博赡有余。所谓披沙简金,往往见宝。

  ▼《诗说》三卷

  国朝惠周惕撰。于《毛传》《朱传》,无所偏主,惟自以己意考证,引经据典,所得者较多。

  ▼《诗经札记》一卷

  国朝杨名时撰。大抵以其师李光地《诗所》为宗,而参酌于《小序》《朱传》之间,于师说有所未安者,亦无所回护。

  ▼《读诗质疑》三十一卷,附录十五卷

  国朝严虞惇撰。从《小序》者十之七八,从《朱传》者十之二三,亦有二家皆不从,而虞惇自为说者。大抵推求诗意,不甚加意于训诂。其附录十五卷,考辨乃多详核。

  ▼《毛诗类释》二十一卷,《续编》三卷

  国朝顾栋高撰。《类释》凡分二十一门,多采旧说,而往往因以发明诗意,与但考故实者稍殊。《续编》则取《尔雅》释诗之文,一一为之疏解。盖《类释》为名物作,《续编》又辅以训诂也。

  ▼《诗疑辨证》六卷

  国朝黄中松撰。主于考订名物,以决众说之是非。故以“辨证”为名。

  ▼《三家诗拾遗》十卷

  国朝范家相撰。因王应麟《诗考》,补其所遗,并稍变其体例,视应麟原书,较为赅备。

  ▼《诗沈》二十卷

  国朝范家相撰。家相之学,源出萧山毛奇龄,而有鉴于奇龄之嚣争,故是编持论颇和平。大旨斟酌于《毛传》《朱传》之间,而断以己意。其考证多有可采。

  ▼《诗序补义》二十四卷

  国朝姜炳璋撰。是书以《诗序》首句为据,如苏辙之例。但辙删其以下之语,炳璋则存其原文,间一字书之,而一一订其疏舛,例又小殊。盖参用朱子《诗序辨说》,以通贯两家。故于废序之说,亦置而不争。

  ▼《虞东学诗》十二卷

  国朝顾镇撰。大旨以讲学诸家尊《集传》而抑《小序》,考古诸家又申《小序》而疑《集传》,构衅不解者四五百年,乃作是书以调停两家之说。与姜炳璋书体例不同,而用意相近。

  谨案:诸经之中,惟《诗》文义易明,亦惟《诗》辨争最甚。盖诗无定诂,各随所主之门户,均有一说之可通也。今核定诸家,始于《诗序辨说》,以著起衅之由,终以姜炳璋、顾镇二书,以破除朋党之见。凡以俾说是经者,化其邀名求胜之心而已矣。

  ◎附录

  ▼《韩诗外传》十卷

  汉韩婴撰。其书杂引古事古语,证以《诗》辞。与经义不相比附,所述多与周秦诸子相出入。班固称“三家之诗,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意”,或指此类欤。

  谨案:《汉志》以《韩诗外传》入诗类,盖附于《内传》,故连类及之。王世贞称《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其说至确。今《内传》解诗之说已亡,则《外传》无关于诗意,徒以时代在毛公之前,遂列为古来说诗之冠。使读诗者开卷之初,即不见本旨,于理殊为未协。以其舍诗类以外,无可附丽,今从易纬、《尚书大传》之例,亦别缀于末简。

  右诗类。六十二部,九百四十一卷。附录一部,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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