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班固 > 白虎通义 | 上页 下页 |
丧服 |
|
诸侯为天子斩衰三年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明至尊臣子之义也。《丧服经》曰:“诸侯为天子斩衰三年。”天子为诸侯绝期何?示同爱百姓,明不独亲也。故礼《中庸》曰:“期之丧达乎诸侯,三年之丧达乎天子。”卿大夫降缌,重公正也。 礼,庶人国君服齐衰三月。王者崩,京师之民丧三月何?民贱而王贵,故三月而已。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者,则民始哭素服,先葬三月,成齐衰,期月以成礼葬君也。礼不下庶人,所以为民制何?礼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服者,恩从内发,故为之制也。 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后何?恩有深浅远近,故制有日月。《檀弓》记曰:“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长服,七日国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三年之丧何二十五月?以为古民质,痛于死者,不封不树,丧期无数,亡之则除。后代圣人因天地万物有终始而为之制,以期断之。父至尊,母至亲,故为加隆,以尽孝子恩。恩爱至深,加之则倍,故再期二十五月也。礼有取于三,故谓之三年,缘其渐三年之气也。故《春秋传》曰:“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五月也。”三年之丧不以閠月数何?以其言期也。期者,复其时也。大功已下月数,故以闰月除。《礼·士虞经》曰:“言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 丧礼必制衰麻何?以副意也。服以饰情,情貎相配,中外相应,故吉凶不同服,歌哭不同声,所以表中诚也。布衰裳、麻绖、箫笄、绳缨、苴杖,为略及本绖者,亦示也,故总而载之,示有丧也。腰绖者,以代绅带也。所以结之何?思慕肠若结也。必再结之何?明思慕无已。 所以必杖者,孝子失亲,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体羸病,故杖以扶身,明不以死伤生也。礼,童子妇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也。《礼》曰:“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缌麻一日不食,再不食可也。”以竹杖何?取其名也。竹者,蹙也。桐者,痛也。父以竹,母以桐何?竹者,阳也,桐者,阴也。竹何以为阳?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为阴也。故《礼》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所以必居倚庐何?孝子哀,不欲闻人之声,又不欲居故处,居中门之外。倚木为庐,质反古也。不在门外何?戒不虞故也。故《礼·大传》曰:“父母之丧,居倚庐,于中门外东墙下,户北面,练而居垩室无余之室。”又曰:“妇人不居倚庐。”又曰:“天子七日。”又曰:“公、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服成。” 居外门内赤壁下为庐,寝苫块,哭无昼夜,时不脱绖带。既虞,寝有席,蔬食饮水,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练,舍外寝,居琧室,始食菜果及素食,哭无时。二十五月而大祥,饮醴酒,食干肉。二十七月而禫,通祭宗庙,去丧之杀也。 丧礼不言者何?思慕尽情也。言“不文”者,指谓士民。不言而事成者,国君卿大夫杖而谢宾。财少恃力,面垢作身,不言而事具者,故号哭尽情。 丧有病,得饮酒食肉何?所以辅人生已重先祖,遗支体也。故《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痬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又曰:“父母有疾,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皃,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琴瑟不御。”《曾子问》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礼·檀弓》曰:“曾子有母之丧,吊子张。子张者,朋友有服,虽重服,吊之可也。曾子问曰:‘小功可以与祭乎’?孔子曰:‘斩衰已下与祭,礼也。此谓君丧然也’。”子夏问:“‘三年之丧,既卒哭,金革之事无避者,礼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鲁公伯禽则有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不知也’。” 妇人不出境吊者,妇人无外事,防淫佚也。《礼·杂记》曰:“妇人越疆而吊,非礼也。”而有三年丧,君与夫人俱往。礼,妻为父母服,夫亦当服。 有不吊三何?为人臣子,常怀恐惧,深思远虑,志在全身。今乃畏、厌、溺、死,用为不义,故不吊也。《檀弓》曰:“不吊三:畏、厌、溺也。”畏者,兵死也。《礼·曾子记》曰:“大辱加于身,皮体毁伤,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为昭穆之尸,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也。” 弟子为师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则尊敬而亲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隆服,入则绖,出则否。《檀弓》曰:“昔夫子之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也。” 《曾子问》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敛,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哭而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则子孙行事。大夫内子,有殷事则亦之君所,朝夕否。” 诸侯有亲丧,闻天子崩,奔丧者何?屈己亲亲,犹尊尊之义也。《春秋传》曰:“天子记崩不记葬者,必其时葬也。诸侯记葬,不必有时。”诸侯为有天子丧,尚奔,不得必以其时葬也。 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者,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反。” 诸侯朝而有私丧,得还何?凶服不入公门,君不呼之义也。凶服不敢入公门者,明尊朝廷,吉凶不相干。故《周官》曰:“凶服不入公门。”《曲礼》曰:“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论语》曰:“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臣下有大丧,不呼其门者,使得终其孝道,成其大礼。《春秋传》曰:“古者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 闻哀哭而后行何?尽哀舒愤然后行。望国境则哭,过市朝则否。君子自抑,小人勉以及礼。见星则止,日行百里,恻怛之心,但欲见尸柩汲汲。故《礼·奔丧》记曰:“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遂行。”曾子曰:“师三十里者,行五十里,奔丧百里。”既除丧,乃归哭于墓何?眀死复不可见,痛伤之至也。谓丧不得追服者也,哭于墓而已。故《礼·奔丧记》曰:“之墓,西向哭止。”此谓远出,归后葬,丧服以礼除。 曾子与客立于门,其徒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曾子曰:“反哭于尔次。”曾子北面而吊焉。《檀弓》记曰:“孔子曰:‘吾恶乎哭诸?兄弟,吾哭诸庙门之外;师,吾哭诸寝;朋友,吾哭诸寝门外;所知,吾哭诸野’。” 养从生,葬从死,周公以王礼葬何?以为周公践祚理政,与天同志,展兴周道,显天度数,万物咸得,休气允塞。原天之意,子爱周公,与文武无异,故以王礼葬,使得郊祭。《尚书》曰“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礼亦宜之。” |
梦远书城(my285.pro)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