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范仲淹 > 范文正奏议 | 上页 下页 |
奏重定臣僚转官及差遣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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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后两地臣僚,非有勲德善状,即不得非时进秩。或非次罢免者,仍不以转官带职为例。 一、两省以上自来四年勘会转官,今后并具履历取旨。 一、旧制:京朝官三周年磨勘,私罪并曾降差遣者四周年,赃罪者五周年。今后内外差遣京朝官无赃私罪者,依旧三周年磨勘。磨勘年限内犯私罪并公罪曾降差遣者四周年,有入已赃罪者五周年。毎遇磨勘,仰审官院先具元犯情理入已不入已因依轻重,并令度磨勘年限内有无劳绩及举主人数,进呈取旨。如经两度取旨磨勘,各有劳绩及有同罪举主三人以上,又无私过者,即依常例三周年磨勘,更不先取旨。其到阙守候差遣人于指射路分内未有阙以前,并受差遣以后待阙及得替赴任公程月日(水计纲路程),并许通计磨勘。如守候差遣人于元指射合入路分内有阙不就,则将守候差遣半年后月日并假限外及得替赴任公程外住滞日数,并不得理入磨勘之限。 一、今后京朝官上章陈乞,并于中书审官院求就在京差遣者,(此后各须投状。)并五周年磨勘。所有前后资考,即许通计。如因省府等处保举及准条贯差入在京勾当者,依旧三周年磨勘。即不得保举及选差见任两地并大两省以上及省府台谏官有服纪亲属入在京差遣。 一、已上差遣京朝官,并陈乞在京勾当。京朝官自降敇以前转官及一周年者,将来且依旧制年限磨勘一次。其已得在京差遣,未曾勾当,却求外任者,并听。 一、今后文武臣僚善政异绩,可为众范,或劝课农耕,厚获美利,或差鞠狱,累雪寃枉,或在京监当库务能革大弊,因省得钱物万数多者,委所属保明闻奏,量事迹大小,特与改官,不隔磨勘,或升陟差遣。其幕职、州县官未该磨勘而有上项劳政者,亦与比类升擢。如保明不实,以上书诈不实论。 一、朝官转至员外郎,须自任升朝官后,有安抚、转运使、提点刑狱或清望官共五人同罪保举,并三周年内无私罪者,方得磨勘。员外郎转至正郎,须自任员外郎后,有上项官五人同罪保举,并三周年内无私罪,方得磨勘。已上如举主不足,五周年无公私过犯者,亦与磨勘。郎中转少卿监,亦依此施行。少卿监转大卿监,并转谏议大夫,并取圣选指挥。 一、今后京朝官、幕职、州县官到审官院、流内铨差注日,仰铨院体量,如有事状猥滥、老疾愚昧之人,不称事任,并别取旨。本司不举,仰御史台弹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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